厦门市退休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改革?
一、适用范围
已经离开和退休的个人。
二.装卸场所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
地址:
1.胡礼区云顶北路842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C厅;
2.同安区湘平西路土地大厦一楼公积金窗口。
三.处理要求
1.“厦门住房公积金提款(转拨)申请表”(核实并加盖财务、人事部门公章或特别印章);
2.识别材料的原件和影印本:
(I)本人申请:提供身分证;
(二)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3.如果撤回金额需要转移至同一城市名称的银行卡,则应提供相同名称的银行卡原件和副本;
4.提取材料的原件和副本如下:
由该证书或休假单位(退出)签发的休假(退出)证书。
四.处理过程
1.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银行柜台收集厦门住房公积金取款(转)申请单>;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确认;
3.雇员持股规例的制订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材料;
4.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计;
5.持经人员和工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五、处理时间限制
立即处理。
六.提请注意的事项
1.退休后,如单位在线办理退休手续,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提交的材料副本应在A4纸上复制。
七.咨询电话号码: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