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8 年全国政策变化最大,全部集中在社保公积金政策上.. 各地调整了各自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甚至公积金贷款等政策.. 并陆续简化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即 2018 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支付比例变化最新内容有哪些呢?
2018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调整时间
,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基数和比例调整有关事项如下:吉林市行政区域(包括外县、市)应当正常存放住房公积金单位。从2018年7月1日开始,2018年7月31日结束。
2.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基数
2018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是2017年雇员的平均月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工资的计算口径,。
,永吉县、胶河市、华店市、舒兰市、盘施市城镇职工平均年薪为62925元,永吉县为53983元,胶河市为50544元,花店市为54460元。
根据公积金支付地的社会工资,每个托管单位确定2018年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上限是2017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下限是2017年平均月工资的60%。
3、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计算
每月存款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供额=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整至元),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整至元)。
4、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具体内容
2018年的年度存款基数是基于2017年长春员工的平均月薪(6011.33元)。
2018年存款基准最高不得是长春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8034元),最低标准不得低于2017年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
注:以上有关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的内容仅供参考。均由小白财经编辑从网络信息整理而来。(文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