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在2015年的最新提款条件是什么?荣360对这一具体安排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嘉兴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退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改建或者大修自己的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三)支付自占领房屋的租金;
(四)自用住房费用的支付;
(五)职工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人患有重大疾病的;
(6) retiring or retiring;
(7)工作能力的大部分或全部损失以及与他所属的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
(八)职工享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九)非城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的;
(十一)户口迁出城市,终止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
(十二)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
(十三)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余额;
(14)由房屋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雇员按照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退出住房公积金时,其配偶可以同时撤回其住房公积金。
如雇员根据第(1)项的规定撤回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可申请撤销其父母"住房公积金或父母可撤销未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须经个人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