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资产评估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再需要还款凭证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再需要还款凭证

2023-05-10 14:56:27

为了进一步简化手续,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投资组合)贷款,取消公积金手续,不需要提供公积金贷款偿还凭证。雇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便可根据户口情况按政策提取,如还款金额大于公积金户口余额,则可分期提取,直至全数为止。已结清贷款的雇员,可在贷款结算前一个月(包括当月)开立公积金户口,但不得超逾还款额。

据了解,在今年十月之前,借款人仍需提供书面还款凭单办理退房手续,如果借款人有担保公司逾期未偿还贷款的,除提供还款凭证外,还需提供担保公司还款发票,职工还需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纯按揭贷款,办理退房手续,需要提供抵押贷款偿还凭证。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方便职工打印还款计划、还款凭证、开展多种渠道打印服务,登录到市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fgj.cn),微信关注的是“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编号、公积金网络自助设备、委托单位打还款凭证、充分利用互联网扩展平台、打印还款计划等,没有必要跑错柜台。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