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甘肃省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提醒受托银行、存款人和职工在近期安排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由于2015年住房公积金决算,省中心将从12月28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汇款业务,从12月30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业务,并从2016年1月4日起恢复正常处理。
此外,省级中心城市海关业务接待大厅将于12月18日星期五搬迁,暂停相关业务,并将于12月21日星期一开始在新址工作。新办公地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麦积山路5号(海原长城五楼会宁路以西200米)。搬迁后,原省中商务接待大厅外部咨询电话号码0931/8438923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