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何?请问你需要什么?过程是什么?汇编摘要如下:
一.贷款条件:
(一)购房自住;
(二)有城市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三)申请贷款前,通常已连续六个月付清住房公积金;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有能力按照规定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五)购房(第一套)购房总价为30%(包括)[90m2(含)低于20%(含)]作为购房的首付;优质装修房屋(第一套)定金占业主自有资金总价的40%以上;第二次贷款或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总价超过60%。
6、有公积金存款、土地和住房保障局颁发的住房登记信息证书。(有效期一个月)
(七)经委托人批准的担保人应当在房屋抵押生效前提供分期担保,并以购房为抵押;
(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暂时限于父母和成年直系亲属;
9.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处理程序:
1、咨询;
(二)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三)审批:贷款申请人申请的初步审核、审批由管理中心负责;
(四)签订合同: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五)贷款:贷款合同生效后,委托银行通过转帐方式将贷款资金转入销售单位帐户。
(六)偿还: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每月偿还本金和利息;
终止:借款人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后,贷款合同终止,抵押登记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