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在储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则该员工未重新受雇的证明应提供员工档案关系所在地颁发的证书。
劳动者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员)关系,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向单位提供劳动(人员)关系证明文件、旗(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终止(终止)与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提供家庭帐簿,并证明与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