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北京房地产市场分阶段上涨,二手房市场因卖方遗憾而违约的案例也有所增加。
自去年以来,北京龙安律师事务所高级房地产律师马玉珍接过了北京二手房卖家对购房和出售过程中房价上涨的一系列悔恨。
目前,在以马玉珍为代表的二手房销售纠纷中,由于房价在不到四个月内上涨了800000元,卖方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推迟履行房屋销售合同、拒绝交付房屋产权后,悔改。
因此,,要求出卖人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逾期转让和房屋付款的责任。
在对财产交易纠纷的审理中,卖方答复说,他后悔出售房屋并拒绝与买方完成转让交付的主要原因是他的妻子不知道出售,也不同意出售房子。
但是,买方律师马玉珍告诉中国人民,卖方的妻子并不是不知道房子的出售,因为卖方和他的妻子已经和买方一起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他的妻子在贷款现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审判现场的房地产经纪人也出庭证明了这一事实。
卖方以前曾向房地产经纪人签发过一份销售同意书,在买方与买方一起向银行贷款的当天,卖方的妻子在车里告诉买方,出售房子的目的是投资。马玉珍说。
买受人、,卖方故意拖延房屋产权转让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北京房价的疯狂上涨。自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至诉讼之时,房屋总价已上涨约800000元。“被告显然想坐在地上。”
卖方对该房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面积约110平方米表示遗憾。合同约定的住房付款总额为500万元,首付165万元。
买卖双方于去年6月底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买方根据合同向卖方支付了200000元定金。10月,买方和卖方前往银行申请贷款,并签署了网上签名合同。但是,当卖方通知房地产经纪人办理定金和房屋产权转让时,卖方开始推迟拒绝履行合同,并办理转让手续。
马玉珍告诉记者,在买卖双方沟通期间数次,卖家说他的妻子不知道房子已经卖完了,他的妻子也不同意卖房子,但如果买受人愿意再支付60万元,他们会同意继续出售。但买方只同意将价格增加20万元,双方没有协商,合同未履行。\r\r\r\r\r\r\n""
根据联佳集团2015年二手房交易数据,2015年7月至11月,北京市二手房的平均成交价格从37000元/平方米上升到39000元/平方米。
数据显示,北京市东城区二手房价格仅次于西城区。到2015年底,东城区二手房的平均价格已达到每平方米63000元。去年,东城区二手房平均成交价上涨5742元/平方米。
在这起二手房纠纷中,.,如果卖方的妻子在出售后不同意出售房屋,卖方将无权处置该房屋,而且所称的房屋没有交付或申请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而且无法履行合同。
,买方律师马玉珍说,卖方的妻子在审判期间说,卖方的妻子来到贷款地取消二手房合同,但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另一方面,卖方说他的妻子没有提出异议,因为她无法进入现场。这两种说法显然是相互矛盾和不合逻辑的。
此外,根据北京高法的规定,只要买受人有理由相信房屋买卖是由夫妻双方表示的,夫妻双方将被判处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马玉珍说,在本案中,卖方的妻子无异议地去了贷款现场,买方已达到证明标准,。
目前,买方和律师马玉珍也在继续对此案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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