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如果职工及其配偶在兰州市没有自己的住房,租赁住房,并在中心开立账户,按时足额支付住房公积金3个多月,职工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同时提取支付租金。提取方法如下:
一.加工材料
(一)出租房屋应当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租房租赁合同或者其他有效凭证,并支付租金账单。
租赁合同以员工配偶的名义签订的,还应当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二)租赁商品房应当提供市物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单位证明、身份证、职工及其配偶的非房屋证件(一年有效)、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职工单身,并出具单身职工的婚姻状况承诺。
二、提取时间限制
租房有效期内,每年提取一次租房租金;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无房屋证书的证书时,每年收回一次出租商品房。
三.提款额
如果将雇员本人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计算,如账户余额允许,则该年度的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全年实际租金费用;如该商品房是租赁的,则每年提取的金额为雇员本人及其配偶在该年度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4.处理地点、联络号码、处理时间
1.铁路分中心营业厅(城关区金伦广场187号)
联系人:0931/492735
处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时。下午12点。下午2:30 17:30
2、兰州市新区分中心营业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人:0931 6839099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3、城关管理部营业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人:09318730782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齐里河管理司营业厅4号(百合之家西侧七里河区南宾河中路819/843号,4楼)
联系人:0931-2313579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5.安宁管理部营业厅(安宁区建宁西路蓝田公寓对面二楼)
电话:09317650551。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西鼓管理署营业厅(福利路12座兰新花园4号铺)
联系人:0931-7588871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7.永登县永登市营业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电话:09316419372。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8.榆中管理处营业厅(榆中县城关镇齐云路255号)
联系人:0931 5232586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9.高兰管理司营业厅(高兰县广场政府大楼东侧)
联系人:0931 5726928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
10、红谷管理部门营业厅(大厦10、天建广场、平安广场、红谷区)
联系人:0931-6222528
处理时间:上午9:00,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00至下午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