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芜湖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如下:
第一,“企业向公共服务转移”的配额。
(1)遵守芜湖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时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金额;
(二)申请时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的;
(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房屋公积金在申请时的结余不超逾10倍。
二.“向公共服务部门转移业务”的时限
(一)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剩余年限的;
(二)申请时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贷款年限的。
第三,企业向公众转移的利率。,按申请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