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为有效满足广大群众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西宁市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制定并发表了若干意见,明确表示,购房者在西宁市购买商品房时,将不再进行住房资格审查,增加发放给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进一步改善商品房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自2014年9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金额从不超过40万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以公积金支付、首付比例、工资收入、购买总价等因素为基础。
对于买房是用公积金贷款还是用商业贷款的问题,很多购房者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这是因为公积贷款的利率较商业贷款低,更重要的是,企业给大家缴纳的公积金只有买房的时候才能用得到,这也就决定了有公积金的购房者的贷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