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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拟收购商品房转保障性住房

2023-05-10 14:56:27

昨天,记者从西安房管局获悉,西安市在购买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方面取得了最新进展。目前,房屋署正研究制订实施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转换渠道的详细规则。

西安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通知发布后,单位和个人纷纷报名。至于西安市将购回多少商品房单位,如何分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论证落实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转换渠道的具体规定。

据了解,今年6月25日,西安住房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正式实施保障性公寓商品房购房政策。根据通知,购房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购房范围:预售许可商品房或现有房屋销售;2)选址标准:便利的公共交通、宜居的居住环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市政配套设施;能够独立建设,靠近城市中心;3)建设标准: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成套房屋;(4)装修标准: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T61-61-2011)规定的装修标准;(5)购房价格:4500元/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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