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上海率先取消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目前,上海纯公积金贷款费用的标准主要是担保费、评估费和贷款人的保险公证费。其中,担保费按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计算,如贷款公积金800000元,期限30年,担保费共计12344元,新政实施后,可节省两台iPhone 6钱。实施时间如下:
2014年10月9日前接受但11月4日前未发放的贷款是根据这一调整政策实施的。
在2014年10月9日前,但在11月3日前(包括11月3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果贷款提前、一劳永逸地结算,则仍须遵守担保费部分退还的原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