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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固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最新政策

2023-05-10 14:56:27

2月29日,固原市发布了一项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新协议。这项新政不仅放宽了贷款政策,而且扩大了退出范围,简化了审批程序,打破了地方不能用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做法。

  第一,贷款新政

(一)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转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第一、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率由25%降至20%;

3.贷款上限由400000元提高到500000元。

4.贷款使用比例从原来账户余额的15倍增加到20倍;

5.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六)新房买卖合同有效期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七)以本人和配偶名义对他人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分别不得超过15万元和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8、原存1年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到6个月的全额存款;

9、原贷款清偿后,只要产生学生贷款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受限制。

(十)购买直系亲属住房的联购人支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存款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扩大提取范围。

(一)10年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装修房屋时,最多可以提取100000元,最高退租金额为15000元。

2、首次将物业管理费纳入提取范围,职工可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三)职工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还可以自由选择还款方式,并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年内延长退房期限;

(四)职工购房时,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5、除患有23种严重疾病外,还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一次性住院费用超过100000元的住房公积金存款。

第三,简化审批环节。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撤回公积金不再需要单位介绍信。

(二)租赁房屋退出住房公积金时,只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本人和配偶就没有住房证书;由于租房、装修、缴纳物业费、大病等情况,申请撤销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交有关会议审批。

3.第一次偿还贷款时建立电子档案,以后提取贷款时只提供身份证。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时,还清贷款时只提供身份证明和还款管道证书。

(四)新政策调整购房、退房年限,退房总额不得超过职工购买未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总价,业主、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五年内每年提取一次,退出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五、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当年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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