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的存款职工可以同时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物料、提取限及处理地点如下:
一.加工材料
1.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销售)合同”提供不少于房屋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付款凭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全额支付凭证或者契税支付发票。
3.如购买的房屋以雇员配偶的名义购买,则须同时提供身分证及结婚证。
二.提取时间限制
购房合同为要素的,购买合同和支付凭证应当同时生效,最多可以在两年内提取;房屋所有权证书为要素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登记日期、证书签发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为准,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
三.提款额
如果将雇员本人及其配偶的提取金额合并,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量(房屋总额应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单和契税发票中任何一项应税金额为依据)。
4.处理地点、联络号码、处理时间
1.铁路分中心营业厅(城关区金伦广场187号)
联系人:0931/492735
处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时。下午12点。下午2:30 17:30
2、兰州市新区分中心营业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人:0931 6839099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城管管理部营业厅3楼(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人:0931-8730782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齐里河管理司营业厅4号(百合之家西侧七里河区南宾河中路819/843号,4楼)
联系人:0931-2313579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5.安宁管理部营业厅(安宁区建宁西路蓝田公寓对面二楼)
联系人:0931 7650551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西鼓管理署营业厅(福利路12座兰新花园4号铺)
联系人:0931-7588871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7.永登县永登市营业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人:0931/64193 72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8.玉树市营业厅(榆中县城关镇七云南路255号)
电话:09315232586。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9.高兰管理司营业厅(高兰县广场政府大楼东侧)
联系人:0931 5726928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10.红谷管理司营业厅(洪谷区平安广场天建广场10楼)
联系人:0931-6222528
处理时间:上午9点。从周一到周五下午13点。下午17点。
五.处理过程
接受-审查-批准-转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