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杨光出生于1963年,现年60岁,山东人。2011年,杨光曾出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22年11月被查之前,他还曾担任农业银行首席专家、公司业务部、投资银行部、个人金融部相关职务。
中纪委指出,经查,杨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持有、实际使用各种高尔夫球卡;违反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按规定报告家庭实有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
中纪委进一步指出,杨光表面对党忠诚,背后违规逾矩,管党治党失职失责;丧失党性原则,纪法观念淡薄,恃权而骄、有权任性,把主管领域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亲”“清”不分,与信贷客户勾肩搭背,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甘于被“围猎”。
通报显示,杨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光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杨光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天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曾与杨光在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共事多年的两位副行长均 “落马”,其中,农业银行河北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于2022年3月被“双开”, 农业银行河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赵立宏于同年6月被“双开”。
王振林于2016年8月至2020年5月间担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2020年5月担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副巡视员,直至2021年11月被免职。据中纪委通报,王振林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六个方面。
三是践踏纪律规矩,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工录用、干部选拔、招标采购中为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四是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企业主、资金掮客沆瀣一气、结成利益共同体,违规经商办企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巨额回报;
赵立宏则于2017年8月起出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同年11月起出任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直至2021年11月被查后免职。中纪委通报显示,赵立宏存在四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律规矩意识缺失,知法懂法却不守法,把法律作为牟利工具,违规兼职做律师;
二是利用法律知识规避法律,骗取、私分代理费,以合法民间借贷为幌子谋取巨额利益。
三是亲清不分,利用信贷资源与企业老板交换利益,无偿借用企业老板的房产,子女不实际工作而在企业获取薪酬,接受企业老板旅游活动安排,为企业在信贷业务上提供帮助,以借贷投资获取高额利息方式非法收受企业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