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原油期货筹备的过程中,交易所乃至政府层面经过深思熟虑,确立了“国际平台、人民币计价、净价交易、保税交割”的基本原则,围绕如何引入境外投资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配套政策涉及外汇管理、海关管理、财税管理等多个方面。这种金融创新为原油期货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中国原油期货是外商投资的第一批期货品种。原油期货根据原油现货市场的特点,选择进口原油作为交割目标。原油现货市场的特点是“国内主体相对较少,国际贸易相对自由”。原油期货市场的建设必须以国际原油现货贸易为基础。同时,以人民币计价的CIF原油价格是中国原油期货估值的基础,也是我国原油期货未来争取国际定价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原油进口大多采用“布伦特升级水”定价模式。
事实上,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风险:一是汇率问题,原油进口成本受到人民币汇率的被动影响,人民币升值高兴,购买力下降,炼油厂也会遭受损失。二是运费波动,以海外原油为基准原油为FOB价格,不考虑运费成分。短期内,运费占原油成本的比例可能不到2%,但历史上已增长了两倍。我国原油期货上市后,目标价是直接以人民币计价的CIF,有效地规避了汇率和运费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内生产商和炼油厂在此基础上参与定价,它们将通过套利更有效地优化企业的生产、供应和营销。
净价交易和保税交货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作为国家战略品种,仍然难以完全实现进口权利的自由化。为了保证国内和国际机构参与输送过程的积极性,中国原油期货不涉及到交货过程中的进口环节,即不具备进口原油资格的企业也可以参与原油的交付。同时,世界原油期货的目标不考虑关税和增值税。净价交易保证了原油期货的协调统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参与者的积极性和活动,这也是我国原油期货有效定价的重要保证。(文本/墨水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