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由单位根据经济情况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单位和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支付和缴存的工资基数是员工和工人本人去年的平均月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项目计算,并列入工资总额统计。
支付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节约储金中心公布的年度最高工资基数上限。原则上,不得低于节约储金中心每年公布的最低工资基数。
确定新工人和工作人员支付的工资基础:
(一)新聘职工应当自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和存放住房公积金,并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月份的工资收入确定工资基数。
(二)新调来的职工应当自调任单位支付工资的月份起支付和存放住房公积金,并以工资基薪作为当月职工的工资收入。新调派职工在原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在办理汇款前及时支付。
办理原账户转移手续并重新确定缴存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
职工缴存工资基数低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申请免缴个人应缴住房公积金的部分
2013年,济南市公积金月存款最高和最低分别为3739.2元和122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222.72元和12元。
公积金的最高供款额为3739.2元。
据通知,济南市行政区域2013年住房公积金最高月支付工资基数为15580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上述限额的,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工资基数为15580元。月工资不超过15580元的,按实际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
根据职工最高存款比率不超过12%的规定,2013年职工最高月存款金额为1869.6元,单位为1869.6元。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根据这一最高计算,单位工资和个人工资相加,济南市每月最高公积金存款金额为3739.2元。
在最低存款方面,2013年济南市行政区域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基数为122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这个限额的,最低工资为122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月工资不低于1220元的,按实际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据此,各单位计算201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额。根据职工最低存款比率不低于5%,2013年职工单位最低月存款金额为61元,单位为61元。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单位和个人的两部分合计为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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